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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陨石已被包围,数百寻宝人正在赶往香格里拉

    信息发布者:赵泽军
    2017-10-13 18:19:04   转载

    陨石专家来了,收藏家来了,陨石猎人来了、天文爱好者来了、陨石贩子也来了。

    越来越多的线索指明更明确的方向和范围,感觉中秋夜的陨石离我们越来越近了。


    10月10日,我们跟着向导,9人一起出发了。

    这次我们去的是巴拉格宗景区深处的山脉,在谷歌地图左上角红线所指示的区域。



    对于我们而言,岗曲河右侧的崇山峻岭不是非专业的人可以进入的,而左侧,虽然艰辛但还可以进入,这或许就是民间“寻宝”者的心理:有枣没枣,打一杆子再说。


    早发巴拉村


    早上从巴拉村出发,跟着向导,带



    从这里进山,后面再也没有车道了,一路全靠步行。


    穿越峡谷森林~行路难


    这里山高、谷深、峡陡、林密,越深入越艰难。






    这里常年荒无人迹,许多地方,不仅仅是我们,向导也是第一次到,许多景观都蔚为壮观,颇有张家界的感觉,名副其实“香格里拉的小江南”。


    用餐


    翻过几道山,越过几道峡谷,方向感越来越弱了,电子设备因为信号的缺失也不太准确,中午的时候又到了一座山岗,大概3500米的样子,只能凭感觉了。


    这个海拔徒步的消耗比较大,大家都饿了,向导的优势体现出来了。





    饿了烤点小麦粑粑、青稞粑粑,香喷喷的特别方便。

    渴了找一汪山泉,几个石头一架,烧一壶开水泡个酥油茶,恢复体力。


    找个制高点


    每到一个区域,找一个制高点来观察很重要。





    冲击的坑洞、烧糊的林木这些陨石坠落的痕迹一直都是我们关注的重点,没有无人机、金属探测器这些专业设备,望远镜的效果非常有限。


    俗语说“望山跑死马”在巴拉格宗的峡谷群山里再适合不过了,从一个山头到另一个山头,每一次抵达都会如释重负:终于到了


    然后:下一座...



    探索途中


    傍晚的时候,我们抵达了巴拉格宗中部的一座山谷,刚做好宿营的工作,淅淅沥沥的下起了小雨。

    虽然都有些疲惫,虽然还没有陨石的任何发现,但大伙的精神都还不错:生活、找水、做饭,齐心协力,渐渐地,户外的生活体验成了此行的最大收获。


    早上的霞光,照耀着对面的山巅,还有山巅的云层,神圣而神秘。

    那是我们此行到不了的地方。


    简单的早餐后,我们开始穿越原始次森林下行,这里没有路,只有被我们打破又恢复的宁静正好。







    零星的野生菇,红色的山林小果,生长在10月中旬的巴拉格宗,让我们空手而归的归途上,多了不少生趣。


    专家组的好消息


    比起我们毫无“专业”可言的闷头乱跑,专家组已完成目的性极强的排查与调研。




    刚出山不久,就听到香格里拉作家刘杰文为向导的一批专家组朋友们的消息,他们以第二条线为方向,从四川往回走,先后探访了克赛、赞茸、色仓、东旺等多个乡镇和村落。







    作家兼向导刘杰文说:

    我们推测,他(陨石)没有过去,就在巴拉格宗南部的山脉里。


    陨石被“包围”了


    从10月10号到13号。

    专家组来回奔波依然没有找到陨石,看似在做无用功,实际已对陨石的“逃跑”路线做了一次包围。



    那么,不仅仅方位确定了,现在连大概的落点范围都限定了。


    一些陨石探索者已经回去了,更多的探索者还在赶来。


    香格里拉区的一位向导朋友跟我们透露:他所跟随的一批陨石猎人已在古城常住下来,每天600元向导费,明天又要进山了,说到市场上20,000元/克的收购价格大家都嗤之以鼻,不是每块陨石都值钱,但如果是陨铁,圈子里面流传的行价已是十几二十万,一夜暴富绝不是神话。


    在本次中秋夜陨石极可能被找到的时候,“天外来客”的归属问题也被关注和热议:


    天外的来客到底归谁所有


    太空领域研究是未来科学研究的重要领域,流星体残骸具有很高的科学研究价值,对于国家探索宇宙、发展航天事业意义重大,由科研机构占有并研究,比由公民个人占有更能发挥其价值。


    中国的陨石出现在国外的拍卖行不是没有发生过,但因此将陨石拥有权收归国有也存在巨大的争议,目前,我国就如何界定陨石这类“天外来客”的权属,存在三种观点。


    一种认为归国家所有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,“森林、山岭、草原、荒地、滩涂等自然资源,属于国家所有。”但陨石是否属于自然资源,目前存在争议。

    另一种认为,陨石应该适用“先占”原则,由“第一发现人”所有。该观点认为陨石属于无主物,先占者先取得所有权。但我国相关法律制度并未完善。

    还有一种认为,应归属陨石降落地土地承包人、房屋所有人。但土地承包人仅享有承包延伸的权利,“陨石落到承包的土地上便可主张其所有权”缺乏法律依据。“对于陨石这种外来物质的所有权,我国尚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。”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孙文杰说,目前,我国法律对化石、矿产资源、自然资源都有相关权属。陨石不是化石,也不是法律规定的矿产资源和自然资源或文物,并无特别法规定陨石的所有权问题。



    新华社发文: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尽快出台相关法规,明确陨石的权属问题,并采取相关措施防止珍贵陨石资源流失。


    国家的安全与拥有者的利用都很重要,不管归属权如何,至少陨石先找到再说。


    陨石已被"包围",只在此山中,云深不知处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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